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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工商局在吉林国贸举行“3.15”主题活动宣传

来源:吉林国贸购物中心      2016/3/16 14:07:02      点击:


        每年的3月15日是“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 ,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,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,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,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,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。

        今年的“3.15”,市工商局在吉林国贸一层中厅举行了一场以“3.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”维权保护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,本次宣传活动由市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、市工商局东市工商管理分局林科长一行七人参与宣传。活动受到市工商局、东市经济示范区工商分局及东市消费者协会的高度重视,活动宣传期市工商局杨局长、东市工商分局苏局长也到达活动现场亲临指导。杨局长指出:吉林国贸是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、昌邑区,乃至全吉林市的商贸流通龙头企业,自开业以来,一直十分重视对于顾客消费维权的解决与处理工作。同时,杨局长代表市工商局、市消费者协会对于商场内设立的“3.15消费者维权顾客投诉站”的相关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,并鼓励吉林国贸日后一定做好商品诚信经营,提高售后服务,稳固在吉林商贸市场中的重要地位。

        “新消费、我做主”是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出的2016年消费维权年宣传主题。今天的“3.15宣传活动”现场,东市经济示范区消协根据中消协提出的这一活动主题,从“替消费者想、听消费者说、为消费者做”等三个方面诠释消协组织将发挥社会组织平台优势,推动政府部门、行业、企业和社会各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,努力发挥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。

        活动宣传现场人流不断,东市工商分局现场的工作人员利用派发新《消法》内容手册、维权宣传单页等形式向来往的顾客宣导新《消法》的相关规定,同时,现场也接待和受理全市各类的相关投诉及咨询。接待过程中,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讲解,根据顾客提出的相关维权问题一一给予相应解答,并有市电视台、市经济广播电台等各大媒体的参与宣传,及时将活动现场的情况予以实时报道。

        本次宣传活动于十一点三十分圆满结束。这次消费维权宣传活动,不仅仅是向市民宣传《消法》规定、处理顾客投诉及提高顾客消费维权意识,也是向各商场、各市场等广大经营者提出诚信经营要求,向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者敲响警钟。

        吉林国贸将继续秉承诚信经营、服务一流的企业宗旨,努力为江城市民提供优质的商品和亲情式服务,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工作力度,真正把事关百姓利益的消费维权工作做细、做好。